判決指出,林姓女子是被害男童的母親,20多年前就開始吸毒,長期有施用甲基安非他命之習慣,竟於2020年至2023年6月間,多次在南投縣竹山鎮的住處,與未滿7歲的兒子在家中密閉空間共處之際,將甲基安非他命置於玻璃球內燒烤,以吸食煙霧之方式施用毒品,導致兒子長期吸入含有甲基安非他命之煙霧。
檢方查出,林女住處約僅6、7坪大,男童的生活空間位於客廳,屋內僅有房間內有窗戶,平時廚房及客廳間的門不會關閉,但林女在屋內施用毒品時,會將前、後門關閉,以防被他人看見。
男童長期處在甲基安非他命二手煙霧,直到113年6月11日因發燒多日送往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急診,醫師發現男童明顯有營養不均衡、生長遲緩,且未達預期正常生理成長之情形,經採尿檢驗發現男童尿液中含有安非他命成分3.31ng/mL,尼古丁成分14.69ng/mL,研判被害男童有被接觸到甲基安非他命與香菸之事實。
檢察官調查時,林女一度否認犯行,辯稱可能是前夫與胞姊曾在兒子面前以燒烤安非他命吸食煙霧方式施用毒品所造成,且她多半是以注射方式施用毒品。
不過,男童當庭畫出媽媽使用類似玻璃球吸食器及針筒施用毒品之圖畫,顯見應長期處於他人施用毒品之環境下;此外,男童生父也出示通話錄音證稱,前妻林女的姊姊曾在電話中說「我們(指林女與姊姊)在烘糖果(指吸毒)給孩子看啦」。
林女經檢察官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面對法官時才坦承犯行,一審被判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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