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小花與小玉為親姊妹,2人素來關係不睦、心存嫌隙。2024年12月26日下午,忍無可忍的小花被仇恨蒙蔽了雙眼,竟透過外送平台「UBER EATS」購物,將2把全新的主廚刀寄送至小玉住處,讓小玉收到後擔心恐遭遇不測,緊急報警提告。

對此,法院認定小花行徑已涉及家暴行為,小玉因而獲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另一方面,小花雖坦承有將主廚刀寄至姊姊住處,卻一度辯稱是購物時「不慎」選錯送貨地址,直至審理末期才改口承認犯行。

全案進入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審酌小花與小玉為姐妹關係,卻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竟以寄送主廚刀方式恐嚇小玉,顯然欠缺情緒管理能力及法治觀念,另考量小花迄今未與小玉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一審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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