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達曾任高雄地檢檢察官,2003年時就曾涉及軍火走私栽槍案,還曾被毒販招待喝花酒遭監察院彈劾,最後降一級改敘,2006年辭職轉任律師,栽槍案最後被依圖利罪判處7年6月定讞,入監服刑,不料他依然知法犯法,淪為「廢土蟑螂」。

陳正達夥同曾任仁武警分局溪埔派出所警友站長黃文宏,在前年10月以購買土地使用權方式,取得高市大樹區統嶺段2筆土地的管理權,且明知該處是公告的山坡地保育區,在未經核准下就將其作為非法廢土處理場,陳、黃2人以每車3000元的代價,讓司機載運廢土入場傾倒,並派人指揮交通、收錢,再用怪手整平廢土,粗估每天進出約80車次,就有20多萬元入袋。

檢警環偵辦此案,去年9月發動搜索並開挖現場,確認非法棄置的營建混合廢棄物高達23萬2900立方公尺,換算砂石車載運量及處理費,陳、黃2人不法獲利將近5000萬元;陳正達從偵察階段就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表示會盡力清除廢棄物,若能在審判期間清運完畢,建請量處適當之刑;黃文宏則矢口否認,直到遭到羈押,到期滿前才認罪,但仍隱瞞獲利分配等細節,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橋頭地檢偵結起訴陳、黃等20人,橋頭地院裁定2人交保,檢方不服提出「准抗告」。資料照
橋頭地檢偵結起訴陳、黃等20人,橋頭地院裁定2人交保,檢方不服提出「准抗告」。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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