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吳姓男子(56歲)昨天下午2時52分獨自駕駛自小客貨車,行經國道1號五楊高架道北向60.4公里中壢轉接道路段,察覺車輛冒煙,趕緊停於路肩處理,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吳男及時將車輛停下,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現場於16時完全排除,全線恢復通車,詳細起火原因仍待警消進一步鑑識。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打開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警消滅火。國道警方提供
警消滅火。國道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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