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溫姓替代役男25日凌晨2時7分從北市文山區搭上46歲林男駕駛的多元計程車,準備返回板橋的住處,而車內行車記錄器顯示,從上車到案發的12分鐘內,溫男全程未發一語。
凌晨2時14分,車內聽見多次「叩、叩、叩」,疑似踢椅背與車門的聲響,林姓司機出聲提醒:「先生請不要踢我椅背跟車門」、「你可以躺下,但不要踹」。然而響聲未停止,引起林男不滿痛罵髒話後喝令:「你給我下車!」隨後將溫男丟包在台64線高架橋上。
溫男下車後,凌晨2時19分遭第1輛車輾過,隨後在2分鐘內接連被3輛車輾壓,導致全身骨折、爆頭慘死。
警方昨天已尋獲一名案發前1分鐘經過事故現場的大型重機騎士,但騎士僅稱,因車速及視野問題,不確定溫男當時是站姿還是躺臥在內側車道。
檢警追查,林姓司機的說法多有矛盾,據其供稱是溫男要求下車,但行車紀錄器中僅有林男單一人聲音,未見兩人對談。
其次,行車記錄器錄到2次關門聲,證實林男曾下車查看,雖然時間短暫,但家屬強烈質疑溫男是否可能遭司機強行拖下車?林男駛離後約1分鐘才報警稱「有人躺在車道上」,但溫男上車前無明顯醉態,為何下車後會立刻躺臥快速道路。
檢警昨日會同法醫完成相驗解剖,採集血液檢體化驗是否有藥物或酒精反應,報告預計2個月後出爐。
此外,林姓司機的車內行車紀錄器已送交數位鑑識,目前林男雖已5萬元交保,但案件已由交通意外改列為「重大刑案」,若調查結果涉及遺棄致死或強暴脅迫,將依法從嚴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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