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該名男子於餐敘飲酒後,從捷運龍山寺站搭乘至國父紀念館站,途中因不勝酒力,下車時未留意座位旁隨身物品,因此將筆記型電腦遺留於車廂內,直到隔日酒醒後,該男驚覺筆電不翼而飛,因內有重要個人資料與工作文件,立即前往市政府站報案。

捷運警察隊第三分隊警員練文彬、李恪明獲報後,先行安撫當事人情緒,詢問其搭乘時間、進出站點、車廂位置及筆電外觀特徵等相關資訊,隨即調閱站體及月台監視器畫面,同時協請捷運站務人員查詢拾得物系統。

經比對相關資料後,發現國父紀念館站有拾獲一台筆記型電腦,其外觀、廠牌及特徵皆與男子描述相符,確認為該名旅客所遺失之物,捷警立即陪同該名男子前往辦理領取手續,順利取回遺失筆電,男子對於捷警迅速且積極的協助深表感謝,並表示未來將更加留意自身狀況及隨身物品。

捷運警察隊呼籲,民眾搭乘捷運時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物品,尤其酒後更應提高警覺。如不慎遺失物品,可即時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或保全反映,亦可撥打24小時客服中心專線(02)2181-2345查詢,以利迅速協助查找失物。

現場處理員警練文彬、李恪明。翻攝畫面
現場處理員警練文彬、李恪明。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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