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員警今天凌晨1時許,巡邏行經板橋區四維路巷弄時,發現前方2輛機車在轉彎時雙雙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員警隨即上前示意靠邊停車受檢,39歲的戴姓騎士與52歲的林姓騎士停下後,面對員警盤查詢問,神情顯得異常緊張,經查2人均有毒品前科,隨即要求配合檢測。
戴男與林男經接受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均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2人坦承稍早確實有吸食毒品,原本相約騎車出門吃宵夜,沒想到轉彎沒打方向燈,被眼尖的巡警逮個正著。警方隨即將2人帶回派出所進行尿液採證。
針對2人違法行為,除了依公共危險罪(毒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外,交通違規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與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分別各處9萬1200元罰鍰,機車部分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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