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駕駛人應在行人穿越道或其他行人可穿越的路口禮讓行人,未停讓行人致生事故,輕傷罰1.8萬起,重傷/死亡罰3.6萬起。輕傷吊扣1-2年,重傷/死亡吊銷並5年內不得考照,也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易科罰金或拘役)。民事責任方面需負擔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賠償,法院會依過失比例(與有過失)減輕賠償金。

計程車在斑馬線撞到行人。翻攝畫面
計程車在斑馬線撞到行人。翻攝畫面

林園分局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以維護交通安全,營造良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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