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表示,日前接獲假檢警來電,自稱「隊長」之詐團成員,要求其「配合臥底辦案」,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王女依指示前往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一帶,向某被害人收取新臺幣100萬元現金,並依流程準備將款項交付給詐騙集團安排的「收水」蘇姓男子。

蘇男重回現場遭逮。翻攝畫面
蘇男重回現場遭逮。翻攝畫面

然而,就在準備交付鉅款之際,王女驚覺整起過程漏洞百出,突然意識到自己恐怕已成為被利用的詐騙車手,當場拒絕交出百萬元現金。蘇男疑似收贓不成,竟在街頭將王女壓制在地並企圖拉扯奪走現金,經現場目擊民眾報警,蘇男取款未果悻然離去。

警方趕赴現場後,查訪目擊民眾指認相關犯嫌特徵,赫然發現蘇嫌佯裝路人返回現場觀望,經進一步盤查更在蘇男駕駛之車輛內查獲K他命毒品,並經當場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後呈現陽性反應。全案依涉嫌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將兩嫌移送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另毒駕行為依法製單舉發並查扣車輛。

警方呼籲,檢警機關絕不會要求民眾「臥底辦案」、代為收款、交付款項或監管帳戶,凡是以涉案為由要求保密、快速行動者,皆為典型假檢警詐騙話術。

全民一起來打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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