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邊開車邊滑手機 警方:依法可處3千元罰鍰|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針對網路PO文指桃園客運一名司機在行駛途中,一邊滑手機、一邊開車,轄區桃園警分局表示,經審視影片,大客車駕駛人行進間使用手機,已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相關規定,可處3000元罰鍰,警方將依法開罰。
公車司機遞邊開車邊滑手機。翻攝threads
公車司機遞邊開車邊滑手機。翻攝threads

桃園警分局也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時間切勿使用手機,以免分心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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