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壹蘋新聞網》獨家報導,台中清水一處社區大樓陳姓主委,於今年3月在社區櫃檯內,趁物業女秘書不及抗拒之際,以突襲方式拍打其臀部,並於稍後再次以手觸摸其腰部;女秘書當場受驚喝斥,事後陳男仍傳訊詢問「妳可以接受我吃豆腐嗎?」相關行為讓女秘書承受極大心理壓力,最終選擇離職並依法提告。

監視器畫面與當事人說法,完整揭露事發經過,引發社會譁然。案件依法進入程序前,雙方曾進入調解階段,未料調解過程中的處理方式,反而成為另一個爭議核心。女秘書向壹蘋新聞網記者陳述,調解會議中,調解委員表示「既然雙方認識,包個紅包意思一下」,並提出以「1200元紅包了事」的調解辦法。

當事人進一步指出,陳姓主委隨後附和該建議,表示可將金額提高至3600元,而在調解過程中,女秘書也被告知賠償金「最多只能在1萬元以內解決」。整個調解過程,並未針對性騷擾行為本身進行實質討論,而是反覆圍繞金額協調,讓女秘書無法接受,雙方不歡而散,案件正式進入告訴程序。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性騷擾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月。

女秘書遭陳姓主委拍碰臀部後,嚇到喊了一聲「欸」,並以右手護住臀部。讀者提供
女秘書遭陳姓主委拍碰臀部後,嚇到喊了一聲「欸」,並以右手護住臀部。讀者提供

該篇報導遭網友在社群平台轉發後,留言區迅速炸鍋,出現大量對調解委員會的不滿聲浪。多名網友直言「調解委員會是有什麼毛病????」、「那個調解委員會的人也是垃圾」、「調解委員真的是不要笑死人,爛透」,更有人怒批「調解委員會真的好雷,一起欺負被害人欸!」直指調解過程根本未站在被害人立場。

也有網友痛斥調解制度本質早已變調,「基本上,就是只想息事寧人不在乎對錯的一群老人」、「調解委員會就是一群鄉愿的人」。另有網友在留言中指出,「不管什麼事情去調解委員會,只要對方帶個什麼里長來的,就會半強迫調解成功」,質疑調解現場早已淪為人情與關係運作的場域,而非釐清是非、保障被害人權益的制度,相關留言在短時間內大量湧入。

有民眾分享自身經驗指出,曾因車禍糾紛進入調解程序,儘管警方已判定責任歸屬明確,調解現場卻未針對是非進行討論,而是不斷以「不要把事情鬧大」、「大家各退一步」為由,要求無責一方讓步。該民眾表示,對方在調解時甚至帶里長出席,而該名里長不僅與調解委員熟識,過去也曾擔任調解委員,使現場氛圍轉為高度壓迫,被害一方在多人輪番勸說下承受極大心理壓力,最終即使毫無肇事責任,仍被迫認賠數萬元了事。該民眾直言:「不能說全部,但我遇過的調解委員真的沒有一個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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