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分局一心所6日1時40分許獲報英明路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管制處理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警方對駕駛張男進行酒精濃度檢測,發現超過標準值,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外,將依違反《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前鎮分局呼籲,酒後不駕車,酒駕零容忍,民眾飲酒千萬別有駕駛行為,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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