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年度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針對「辯護人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案」將出爐,下午3時將由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長吳定亞舉行記者會說明。
憲法法庭目前僅有8位大法官,憲法法庭去年12月19日就《憲法訴訟法》修法宣判違憲,也就是說,憲法法庭可繼續開庭審理案件。由於該憲判僅有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另3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退出評議,他們3人是否會參與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備受矚目。
憲法法庭今天下將針對「辯護人對羈押處分提起準抗告案」宣判,聲請人為因違反《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裁定羈押的被告林峰帆,因法律規定僅被羈押的被告本人才能對羈押處分提起救濟,但羈押的被告因自由受拘束難以自行聲明異議,且辯護律師也不能代為準抗告,導致失去救濟機會,林峰帆因此援引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質疑《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與訴訟權,請求憲法法庭判定法律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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