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蔡姓男子受一名不詳男子所託向住在平鎮區的鄧姓男子討債,今年1月16日下午開車至鄧男住處,將列印製作含有鄧男之照片、寫有「鄧〇〇」、「欠錢還錢」、「天經地義」、「請快出面債主們在等您」、「沒欠多少」、「快點面對」等文字之傳單,再拋灑於鄧男住處之前方道路上。

案經鄧男發現報警處理後循線查獲蔡男送辦,由於蔡男非法利用鄧男之照片、財務情況等足以直接識別之個人資料,足以生損害鄧男之利益,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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