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1歲的許姓小隊長為警員班144期畢業,從警30年,自2015年起擔任偵查隊小隊長,其平時工作績效一般,但近兩年表現走下坡,連續兩年考績僅獲得乙等,引來單位主管關注,分局日前才將他從外勤偵查小隊長調往內勤鑑識小隊,希望能加強督導,豈料仍發生嚴重的公車私用、酒駕等違紀行為。

本月19日,許員參加完分局常訓打靶後,私自扣下偵防車鑰匙未歸還,晚間10時許獨自外出吃宵夜,席間喝了不少高粱酒,直到凌晨12時許返隊休息。

隔天(20日)中午左右,正值輪休的許員醒來,因感到口渴竟強行駕駛私扣下的偵防車,從中和偵查隊駐地到北市萬華區購買楊桃汁解渴。不料行經華翠大橋台北市端時,遇上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攔查,經酒測數值結果竟高達0.63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中和分局長陳宇桓對此表示,針對許員違法行為,本分局審認許員身為執法同仁,卻知法犯法,已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從重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對於同仁違法違紀案件,定當從嚴從速處理絕不護短。另本人因管理疏失,亦同時自請加重記過處分

陳宇桓強調,將持續落實於各項集會、勤前教育加強宣教,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杜絕僥倖心理。將此次引以為戒,精進內部管理,以維護警察優質形象,確保民眾對警察之信任。再次重申,對於風紀案件之零容忍態度,對於任何違法違紀案件,從嚴從速查辦,決不寬待。

禁止酒駕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丹娜絲颱風重創南台 台電員工搶修觸電亡 偵結不起訴理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