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黃姓里長曾任柳營鄉代表,縣市合併後轉戰里長當選,連任迄今,起訴書指出,黃男2010年12月25日上任後,將前任村長移交、總價值約99287元的電視機、揚聲器、伴唱機、擴音機、麥克風、點歌櫃、光碟機、分離式冷(暖)氣機通通載回住家,2016年9月間,又將殯葬回饋金用來添購價值3萬5800元的高級按摩椅,但不是給里民,卻是給家人使用。
2022年7月時里辦公處申請報廢財產,要求黃姓里長繳回已達使用年限的冷氣機,以利後續報廢、標售作業,卻被他以拆卸所費不貲為由拒絕,區公所人員只好讓其暫置現地,同年8月辦理報廢品公開標售時,該組冷氣被高男標走,黃姓里長找上高男買回,直到去年5月區公所辦理財產盤點,才發現公有財產竟都出現在黃姓里長家中,他見漏餡於是申請報廢,又得由公所派員將物品運回。
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處偵辦此案,黃姓里長坦承犯行,且柳營區公所前會計室蔡姓主任、行政課王姓承辦人、前邱姓承辦人、政風室蘇姓主任、蕭姓前村長均指證歷歷,黃男侵占公有財產時間長達13年11個月,按摩椅也使用8年2個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侵占公有器材罪」,依法提起公訴,侵占物品為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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