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國峰獲報後便趕至東區旱溪街,陪同夏女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輛機車騎著騎著逐漸偏向路旁車輛,接著就發生碰撞,騎士摔車並滑行一段距離後才停下,機車與地面摩擦時還出現火花,但是騎士起身扶起機車,檢視車身及身體無大礙後,竟在眾目睽睽下離開。

警方鎖定是33歲高女所騎的機車涉嫌擦撞卻未停下報警協助,高女到分隊說明時,身上還留有傷痕,她表示當時是下班回家途中,因為太累不小心睡著,摔車後才驚醒,但以為是自摔才直接離開,直到看到夏女車損情況才驚覺事態嚴重,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對高女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之行為依法舉發。

警方呼籲,駕駛人若察覺自身出現精神不濟情形,應立即尋找安全處所停靠休息,切勿勉強上路,以免釀成難以挽回的憾事。另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配合處理,切勿因自認情節輕微而逕自離去,以免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及他人安全。

 

高女騎車摔車擦撞夏女車輛後卻未停下報警,被依法開罰。翻攝畫面
高女騎車摔車擦撞夏女車輛後卻未停下報警,被依法開罰。翻攝畫面
高女騎車摔車擦撞夏女車輛後卻未停下報警,被依法開罰。翻攝畫面
高女騎車摔車擦撞夏女車輛後卻未停下報警,被依法開罰。翻攝畫面
高女騎車摔車擦撞夏女車輛後卻未停下報警,被依法開罰。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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