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發文表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非但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暌違近5年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這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
廢死聯盟表示,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使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違反《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同時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其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
網友們則紛紛留言痛斥「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當他們殺人的時候,就不是人了,哪裡來的人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你們才是這個社會助長惡意的兇手,你們真該感到丟臉」、「當場看到動手了還殺錯?集體幻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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