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本案因沈姓老婦人(75歲)騎乘機車,闖紅燈沿通化街170巷由東向西行駛,與小客車發生碰撞,又失控滑行撞擊路邊機車而肇事。
警消獲報到場,將老婦人送醫,現場無人酒駕,一共4部車輛車損,由於路邊2車車主不在場,警方使用粉筆在坐墊上寫下因車禍要與大安交通分隊聯繫。
不過,當事人後來發現,上網發文抱怨,「警察寫坐墊真的靠北難擦,還寫滿滿,根本在整人吧!」大安分局表示,本案同仁處理事故用道路標繪筆於機車座墊上填寫造成車主清潔困擾,將持續教育同仁精進處理作為,以適當方法通知,提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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