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說明,張文自113年4月起至114年間,陸續購買防毒面罩、煙霧彈、汽油桶、瓦斯罐及甲醇等犯案工具,並預擬犯案計畫,長達一年半準備。
據了解,張文採購戰術手套、防毒面具、防護盾牌及工業酒精等具攻擊或防護性質物品,後於114年1月假借生存遊戲名義,透過網購平臺買入24顆煙霧彈,同年11月續購入汽油桶、瓦斯罐、噴槍打火機及甲醇等極具危險性易燃物品。
根據張文的計畫書,明確指出要在中山區縱火、台北車站攻擊、中山區的百貨攻擊,路線都已經預先規劃勘查,具有高度預謀性。所幸在台北車站被人及時阻止,沒讓汽油彈全數爆發。
張文當天在台北車站短短4分鐘丟擲3顆汽油彈、17顆煙霧彈,製造現場混影干擾偵辦。警方到場時,發現他遺棄的戰術背心、汽油彈15瓶、使用過的煙霧罐17顆等物品,後續又在誠品頂樓找到15瓶汽油彈以及旅館搜出23瓶汽油彈,其位於中正區的租屋處則有5桶汽油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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