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網站行事曆日前公告,憲法法庭將於今日上午9點召開確認裁判文本評議,結束後再召開一般評議,並於下午3點「突襲」作出判決,宣告由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違憲;不過,再細看承審合議庭成員並非現有的8位大法官,而是僅有呂太郎、尤伯祥、謝銘洋、陳忠五與蔡彩貞5人。
剩餘3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則共同提出《不同意「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法律意見書》,強調現今憲法法治國原則下,任何憲法機關之權力行使,均須以符合法定組織要件與權限界限為前提,司法權尤不容例外。
《不同意「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法律意見書》指出,現有總額大法官僅有8人,未達有效法律所定憲法法庭組成的法定最低人數10人,依法無從合法組成憲法法庭,亦不可能取得審判權。5 位大法官卻仍以憲法法庭名義,署名作成宣告法律違憲判決「當然無效」。
針對5名大法官另組合議庭評議的「正當性」,判決書裡頭以上千字闡述。內容指出,若有現任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個案評議,就該個案的審判而言,應如何計算大法官的現有總額,憲訴法及其他法律尚無直接明文規定;然而,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為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職權,也是維護憲法秩序及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因此,立法者尚且不得以法律阻止或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否則該法律即牴觸憲法而無效,更不能因部分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事實,致其他大法官行使憲法職權受阻止或妨礙。
5名大法官認為,若將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計入現有大法官總額,正如將任命後未到職的大法官或應迴避的大法官等,事實上未參與評議者,計入現有總額一般,均可能造成大法官無法進行評議及作成評決,阻止或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的結果,也應不計入現有總額。
5名大法官指出,大法官人數僅有8人,迄今已逾1年。在這樣現實情況下,憲法法庭若持續受《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評議門檻的限制,勢必將使大法官應有的憲政功能遭到癱瘓,因此有必要以現有總額優先審理合憲性。
5名大法官說明,由於現存8人中有3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若持續將3人計入現有總額人數,依法將因不足現有總額8人的三分之二即6人參與評議,而無法實質審理任何釋憲案,對人民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的權利、民主法治與憲政秩序的維護影響重大,亦嚴重妨礙憲法法庭作為最終且唯一的憲法解釋機關的功能,等同承認大法官得拒絕憲法審判。
5名大法官表示,鑑於缺額大法官的繼任人選何時產生難以預期,在這樣極端例外且不得已情況,為維持憲法法庭繼續運作,使大法官的憲政功能得正常發揮,自應將持續拒絕評議的3位大法官,由現有總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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