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聯合稽查行動共計攔檢汽、機車85輛,取締各式違規不法共24件。其中當場舉發機車改裝排氣管未向監理站辦理異動4件、機車頭燈變更LED未登檢3件、汽機車設備改裝致規格不符及車身設備擅自變更11件、無照駕駛4件,另蒐證改裝排氣管噪音機車通報環保局召回2輛。
監理站及環保局再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將機車排氣管改裝列入檢驗項目,改裝排氣管後未主動取得噪音合格認證並向環保機關辦理登錄(即監理單位無登記資料)者,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項1款處新臺幣900至1,800元罰款;若噪音值超標,環保局會再依「噪音管制法」裁處1,800至3,600元罰鍰,同時通知限期改善。
白河警分局及交通警察大隊共同呼籲駕駛人,別為了酷炫或享受聲浪,而隨意改裝或拆除愛車燈光、雨刷、排氣管等設備;任意變更車輛重要設備而未經審驗合格,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辨識、噪音妨害安寧,經舉發移送或蒐證者,不僅會面臨行政罰鍰,後續還必須復原,再配合至監理站或環保局指定處所參加臨時檢驗,倘不予理會,車牌更可能面臨註銷處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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