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日前被媒體踢爆找記者及狗仔,跟監特定政治人物,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今年10月3日到北檢控告黃國昌、凱思國際負責人李莉娟及記者謝幸恩等人涉嫌妨害秘密、違反《社維法》、《個資法》等,還另外告發違反《國安法》。

由於謝幸恩當時為《中央社》記者,北檢昨日指揮調查局約談謝女等人釐清案情;經檢方複訊後,謝女約於昨晚10時許獲請回。事隔一天,謝女在社群上PO文回憶道,偵訊期間她因身體極度不適,多次提出休息或暫停訊問,直到最後,檢察官似乎得到了他想要的方向,接著提出ㄧ些要求。

「我拒絕了。」謝幸恩於文中強調,她沒有配合檢方,因為那些要求和本案沒有任何關係,她並無逾越法律界線,但檢方卻一再追問政治關聯。謝女更質疑,「司法與政治為了追殺黃國昌,真的值得傷害這麼多人嗎?」

對此,台北地檢署發布四點聲明回應。北檢說明,本案承辦檢察官於開始訊問謝姓被告前,即先詢問其精神神狀況如何,是否可以接受訊問,經謝姓被告表示可以後,才開始訊問程序,故其身心狀況並無不適合訊問的情形。

此外,北檢指出,訊問過程中,謝姓被告數度請求如廁及2次要求暫停訊問與律師討論,檢察官均予准許,以照料謝姓被告身心需求,並充分保障其辯護依賴權。

北檢表示,檢察官訊問謝姓被告的問題及要求,均與案情有關且為必須釐清的事項,過程尊重被告自由意志陳述及意願,其辯護律師亦全程在場,均無異議。檢方偵辦案件並無預設立場,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請當事人及外界勿恣意揣測,留給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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