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劉姓男子(41歲)駕駛學生專車載運學生時,2名高中生接連上車投幣後,竟以「他媽的」等用語,輕率質疑首名上車之陳姓學生未依規定投入足額車資,經陳姓學生表示已確實投入正確金額並要求確認投幣箱內零錢金額遭拒後,為免爭執擴大,陳生只好表明下車後將向學校反映。劉男則以輕蔑用語表示「找教官也沒用」!

行駛過程中,一名學生下車時對於劉男先前質疑同學之態度、言語表達不滿後,劉男向其口出「臭俗仔」、「賭爛這種臭俗仔」等語,並與他人通話時大聲講出「我很少跟低能兒講話ㄟ」等讓人感受不佳之用語,令在旁學生均有聽聞。

而黃姓學生於桃園區中山中平路口站下車時,亦對此事表達不滿,怒嗆劉男「連錢都不會數,一輩子也就這樣子了」等語。劉男聽聞後竟不顧車上乘客,而逕將學生專車停於車道上,並下車於人行道、甚至車道上揮拳毆打、抱摔黃生,更在黃生倒地雙手抱頭跪坐無力反抗時,仍接連出拳攻擊 10 餘次,致黃生受有前額挫傷瘀青、頭部及臉部挫傷、鼻骨閉鎖性骨折併鼻出血、左側耳挫傷併耳鳴等傷勢,於案發後並產生「急性壓力反應」等症狀。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後,桃園地院今天召開準備庭,劉男當庭承認犯行;辯護人也稱,劉男在偵查及法院階段皆自白認罪,顯見已深切悔悟,請求法院予以從輕量刑或緩刑宣告給予被告自新機會,且因檢方火速起訴,致其於案發後,無法立即與對方和解,且考量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及學生的意願等因素,請求法院擬定調解期日,讓雙方能達成和解或調解,盡快恢復平靜的生活。

由於黃姓學生因上課未到庭,委任的告訴代理人表示,若劉男表現出誠意,原則上可考慮調解協商,庭訊後將遞狀附帶民事求償,至於量刑的建議,日後將視雙方調解的結果決定;另請求法院安排調解時,應一併通知劉男雇主共同參與調解程序。

承審法官當庭同意會通知劉男及其時任僱用人參與調解,並建議,若下次調解時,黃生仍無法到場,劉男可以準備書面道歉資料,由代理人轉交,最後也排定於12月26日上午9時30分先行調解,上午10時30分隨即進行審理程序。

 

司機與學生互嗆。翻攝畫面
司機與學生互嗆。翻攝畫面
司機爆打學生。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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