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張超然、岳志忠、周天慈都是軍情局退役軍官,張男於2008年間安排中共情報官員周天慈餐敘,商討發展組織,周因此被成功被吸收。張、周2人分別於2012、2016年間安排岳志忠與中共情報官員餐敘,也成功吸收岳。張、周另於2013年邀傅姓軍情局退役上校赴中國,張還親自陪傅前往,與當地國安人員見面,但傅未因此被吸收而未遂。

2016年間,張超然再帶王姓軍情局退役上校赴中,王男也成功被吸收,2017年間,張、周、岳再試圖劉姓軍官,但未遂。

高院認為,張超然3人否認犯行,但根據卷證資料,認定其等辯詞與事實不符,檢方雖認為一審判張1年6月、周1年2月、岳10個岳判刑過輕,但高院合議庭認為原審量刑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