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教練性侵小球員上訴辯「曾遭性侵」 受害家屬淚控:應判死刑|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國小棒球教練松志彬被控性侵41名小球員90次,一審判刑累計共464年,松男上訴辯稱自己幼年時也曾被性侵,但法官認為這不是理由,二審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尚未定出執行刑,但依法有期徒刑最長為30年;1名受害者家屬對判決無法接受,今(26日)出面哭喊,「你們知道松教練對小孩做了什麼行為嗎?我希望他判死刑!」
松姓教練性侵小球員,一、二審均被判刑464年,受害者家屬今出面仍表示無法接受,「應該判死刑」。江和樹提供
松姓教練性侵小球員,一、二審均被判刑464年,受害者家屬今出面仍表示無法接受,「應該判死刑」。江和樹提供

根據起訴書,松志彬自2018年至2024年10月為止,擔任某國小棒球隊教練,7年間濫用學童對其信任對他們伸出狼爪,總共有41名學童受害、合計被侵犯90次,其中39童遭到猥褻共60次、10童遭到性侵30次,還有11人被拍攝34部性影像。

台中地院今年7月一審宣判,松男對學童犯強制性交罪共7罪,各判刑7年10月;犯強制猥褻罪共46罪,各判刑3年6月;犯乘機猥褻罪共3罪,各判1年6月;違反意願拍攝少年性影像共34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徒刑。上訴刑期累計達464年,法官未定執行刑。松男提起上訴,今被台中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

台中高分院表示,被告坦承犯行,僅針對量刑過重提起上訴,表示自己成長過程迭遭性侵及猥褻,可能影響其對性行為的正常認知,原審未就此部分送醫療院所鑑定,顯有未當。

不過,二審法官審理時詢問有何證據提出或聲請調查時,被告及辯護人均稱沒有,審酌被告所述過往遭受性侵害等情縱使屬實,尚不足以動搖原審所為量刑判斷;被告表示願與被害人和解,多名被害人已於原審拒絕,其他人經法院電話詢問或移付調解後,亦均表示不願與被告調解。合議庭因此認定被告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

二審判決出爐後,一名被害人家屬今天下午在市議員江和樹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江和樹問她對判決的看法,家屬聲淚俱下哭喊:「你們知道松教練對小孩做了什麼事情嗎?他對小孩口交,也要小孩對他口交,好噁心,你們到底知不知道,為什麼判這麼輕?」江和樹問她要什麼判決才能接受,家屬說:「我希望他判死刑!」

家屬表示,他們擔心松男手上仍有性侵的畫面,出來會威脅小孩,會影響小孩的人生,「不要讓他有這個機會」、「希望他不要再出來」、「司法不幫我們,我們要請誰幫忙?」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