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主詰問一開始就問李威是否目睹王蕰有神蹟出現,他說有2次,一次是太太有婦科問題,當時才剛進入道場,王蕰就知道,還有一次父親出現財務問題,師姐就聯絡他去見王蕰,王蕰說他家中有財務狀況,要他多念經文回相家人。不過,對於蔡女研討會,他沒有參與,但在水月草堂校對經書時在現場看到過。

對於所謂的法務、研討及處罰機制,李威說,法務就如同一般公司的任務、專案,包括道場裝修、管理、活動等,蔡女的法務應該是私人交辦的特殊法務,而研討就是沒做好法務或有出錯就會被研討,若老師(王蕰)沒交代,就不能參與或打聽內容,若他有參與,就會被指示了解細節,但蔡女的研討會,他沒被告知,只有見聞。至於處罰機制,沒有聽過有什麼規矩,只知就是將沒做好的是向王蕰懺悔。

此時,檢察官提示一紙「方圓小組」的懲罰規定給李威看,李威則說,他在精舍4年從未看過這份資料,也不知有方圓小組,蔡女被檢討應涉及與老師的私人事務有關,且這次研討是老師發起的。

李威還說,案發前看過蔡女2、3次,也聽過蔡女被研討的事,且她已剃成約五分頭的短髮,去年7月23日晚間,蔡女被帶進水月草堂時,清楚看到蔡女緊握左拳且在顫抖,她還戴著墨鏡,短暫摘下時,發現她的眼神、氣色很差,且兩眼周圍及額頭都有瘀青。研討時有人要她下跪做小禮拜,還看到她被姜芃妤頂住後膝窩要她下跪,也看到吳慧珠將躺地上的蔡女來回拖拉,看得出蔡女當時身心壓力大,沒有氣力。

至於案發後姜芃妤還領走蔡女帳戶的現金,對此,檢察官問李威是否覺得蔡女有欠王蕰金錢,李威只說,王蕰交代的事情不會跟他說,是否要蔡女簽本票,他也不清楚,事後只知道姜女在蔡女死後有幫蔡女領錢,但姜女沒說為何要做這件事。

李威最後說,大家都想知道真相,願意將所有知道的事說出來,當藝人多年在五光十色的演藝圈找不到平靜,遇到老師才覺得平靜,就只想修行,做正確的事,但萬萬沒想成為被告,真的很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