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公開的求助訊息寫道:「委員好,我是北市某國中的學務人力。某班在下課期間不聽勸導,我勸導了4次後遭學生衝出來踹打。想問老師不能打學生,打了會挨告,那我可以告學生嗎?教育部好像沒保障老師被打可否告學生或家長?」

他表示,許多老師面臨相同困境——明明在維持校園秩序,卻因管教規範模糊、權限被壓縮,導致遭受攻擊後反而不知如何自保;甚至擔心若有所行動,將面臨學生與家長反控,陷入兩難。

根據教育部訂定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若學生有攻擊行為,教師為避免自己或他人受傷而採取的必要行為,原則上屬正當處置;同時,一旦發生暴力事件,學校也應依《校安通報作業要點》進行通報並啟動行政程序。此外,若學生行為涉及傷害、恐嚇等具體不法,教師確實可依法向警方報案,是否提告則視個案情節而定。

葉元之強調,無論法律層面如何,眼前問題是「老師正在校園被打、卻沒有足夠制度保障」。他承諾會督促教育部改革,確保教師能在安全、有尊嚴的環境中教學。他也呼籲教育主管機關應儘速檢討相關規範,讓校園暴力事件不再反覆上演。

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教師得視情況,於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台南市教育局
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教師得視情況,於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台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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