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專勤隊公務車駕駛「酒味退」就開車?移民署駁斥「無此事」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1名游姓公務員,本月19日駕駛公務車時,與路旁車輛擦撞,警方到場測得酒測值0.18毫克,未達公共危險程度,屬行政罰範圍,由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裁罰。
事發於花蓮市中美五街,當時游男開著公務車,於巷道迴車時,不慎撞到路邊靜止車輛,因此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但卻傳出游男前一晚酒未退就駕駛公務車,移民署駁斥此事。
移民署說,經專勤隊向花蓮警分局查證,該名同仁並無向警方表示「隔夜酒未退」一事,亦未發現有該等說法之紀錄或證據,請外界勿加揣測。
移民署補充,該名同仁事發後即主動赴醫院血液檢測,結果未檢出酒精,已向花蓮監理站提出申訴,本案涉及事證判斷,包括酒測與血液檢測等,均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移民署後續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主管機關認定結果,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並持續督導所屬人員注意執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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