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放人犯!4天後逮回籠 台北看守所道歉|壹蘋新聞網

誤放人犯!4天後逮回籠 台北看守所道歉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台北看守所驚傳誤放人犯!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有毒品、傷害等前科,今年10月因涉暴力討債,遭法院依犯傷害罪,處2月徒刑;同時,許男也因持槍追債、監禁被害人,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並聲押獲准。不料,北所待許男服刑屆滿便隨即釋放,卻疏忽了法院的羈押裁定而誤釋人犯,今(14)日也聲明致歉並強調將究查疏失責任、依法嚴處。
台北看守所外觀。彭欣偉攝
台北看守所外觀。彭欣偉攝

據報導,該名遭到誤放的人犯許男曾有吸毒、傷害前科,且曾因涉入妨害自由案件遭到通緝。許男於去年10月遭緝獲歸案,並因前案判刑定讞而陸續發監執行,原訂刑期將於今年10月25日屆滿。

同時,新北地檢署偵辦許男所涉妨害自由案件,發現許男曾在去年和6名友人,持開山刀、鎮暴槍向被害人討債,且在一陣綑綁毆打後,將人押至鶯歌某處民宅監禁,依涉犯加重妨害自由罪嫌起訴許男等人。

趁著許男獲釋前夕,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評議,裁定許男應續行羈押,不料,台北看守所卻發生疏失,待10月25日執行期滿後,便直接釋放許男。隔天,北所發現誤釋人犯,主動通報新北地檢署、法院及轄區警察機關,並緊急派員協同警方查察,卻未尋得許男下落。

新北地院考量無法聯繫到許男,且許男過去曾有通緝紀錄,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因此緊急裁定自10月2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所幸,北所最終在同月29日緝捕許男到案,並在本月30日再次裁定許男入所羈押。

案發後,台北看守所回應,已立即嚴正檢討收容人釋放及羈押程序,精進作業流程,將加強人員訓練與業務查核機制,杜絕類此事件發生。此次造成社會及相關單位困擾,深感歉意,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配合矯正署及政風單位究查疏失責任,依法嚴處,絕不寬貸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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