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未打方向燈違規變換車道釀3車擦撞 女騎士摔傷還被開罰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段10月下旬發生一起3車擦撞事故,造成張姓女騎士左腳擦挫傷;案經警方追查發現張女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轉彎或變換車道,以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開了2張共1800元罰單。並提醒用路人變換車道務必開啟方向燈,注意前後方車輛動態及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因一時疏忽導致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大溪警分局表示,張姓女子(61歲),10月29日上午騎乘機車行經大溪區員林路二段,原停等於機車左轉專用車道,疑未注意車距變換車道切入外側直行右轉車道時,與由張姓男子(35歲)駕駛的小客車發生擦撞。機車倒地後又波及同於左轉專用道上停等、由陳男騎乘之機車,造成三車碰撞。
現場造成張女左腳擦傷,經救護人員現場包紮後無大礙,其他駕駛均未受傷。現場駕駛酒測值均為0,排除酒駕因素;警方初步分析,張女跨越雙白實線變換車道全程未使用方向燈,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依標線指示」(600元)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1,200元)開罰,合計罰款共1,800元,並持續釐清相關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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