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因是金融交易平台Financial.org於2016年在全球各地招募會員入會,集團高層指派新加波籍男子白偉宏等人到台灣招募會員,2017年5月在台成立富南斯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租用台北101大樓38樓作為辦公室。

藝人夏于喬的父親夏世紘,因出借他經營的醫美辦公室給白偉宏,被白吸收成富南斯集團大領導,成立夏爸團隊遊說投資人加入,後來因為無法支付龐大紅利,集團於2018年6月起將被害人投資的錢全都轉到自己發行的「FOIN幣」虛擬貨幣,宣稱可幫投資人開設虛擬帳戶,有獲利就兌換成FOIN幣,還可線上查閱獲利情形,不過,富南斯於2018年10月開始停止出金,白男見無法收拾殘局而潛逃出境,檢方認定夏爸團隊吸金1355萬餘元,因此起訴夏世紘等人。

全案歷審法院均認為,夏世紘未經許可,擔任富南斯公司大領導,藉保證獲利手段,招攬投資人投資富南斯集團金融商品,且吸金時間非短,受害人數眾多,但犯後自白且金額未超過一億元,經減刑後判處2年4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