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柔人妻一夕失明 「100分媽媽」成殺人犯
北院國民法官判決指出,全案經檢辯自主調查證據,認簡女確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並於犯後自首,考量簡女出於報復心態而犯案,且利用子女信任,使一對女兒進入碧潭後,因不諳水性及身高不足而溺斃,造成家庭結構破裂,犯罪行為惡性重大,犯罪所生危害至鉅,但審酌減女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高,因此判簡女有期徒刑16年6月。
今年35歲的簡女出身於中國湖南省,2013年與無業的台籍男子白男相識並交往,2人在婚後共同創業經營電商,除了販售護膚商品外,簡女本身也靠著紋繡副業小賺外快,月收入一度達20萬人民幣(相當於新台幣84萬元)。然而就在2022年間,簡女因生意不佳、分工等因素,在與事業合夥人談論退股一事時爆發衝突,遭對方持高腳杯砸向頭部,導致簡女左眼水晶體破裂而失明。
簡女的生活自此變調。丈夫白男自述,因失明而喪失工作能力的簡女,被思想較傳統的湖南老家視為「晦氣」、不願給予支援,為了一解女兒即將就學的燃眉之急,便舉家搬回台灣與公婆同居。不過,白男返台後也未因此外出求職,僅待在家中買賣股票卻又頻頻虧錢,一家四口就這樣靠著過去的積蓄生活。
簡女量刑鑑定小組召集人、萬芳醫院精神科醫師吳佳慶證稱,失明後的簡女在經濟壓力和工作不穩的雙重打擊下,開始出現失眠狀況,且情緒明顯惡化,持續出現「鬱症(重度憂鬱)」的症狀,包括情緒低落、易怒、無精打采等,對生活與工作功能造成重大影響;來到台灣後,簡女也沒什麼社交活動,僅與中國的親人保持線上聯繫,與其他友人未有深厚往來,對於新住民的資源及資訊也不熟悉。
白男表示,簡女來到台灣後非常努力融入他的家庭,對於公婆也盡力適應,照顧小孩更是無微不至,若讓他對老婆打分數「會是100分」;就連白男的父母、妹妹也都形容,簡女是個EQ很高、很溫柔也很關愛小孩的人,對於為何會發生本案悲劇,他們至今仍難以想像也想不透。
「瑣碎小事」積怨 犯後要公婆下跪求道歉
不過,白男於偵查期間透露,夫妻倆與公婆之間確實存有矛盾,並有兩次關鍵事件讓雙方爭執檯面化,一次是2023年9月到10月之間,簡女於颱風天帶著小孩晚歸因而遭公婆斥責;另一次則是去年6月間,婆婆向白男告狀並斥責簡女不讓孫女親近爺爺奶奶,當時首度遭簡女不客氣地回擊「生養女兒不是為了要取悅公婆」,讓公婆聽了很是心寒。
自此之後,簡女與丈夫全家出現激烈的衝突及顯著改變。待業中的簡女和白男為了減少與公婆相處的機會,開始會在白天會外出並選擇在便利商店或圖書館停留,直到放學後再接小孩用餐、完成作業,僅在夜間返回住處。直到去年7月2日案發一早,簡女再度與婆婆發生爭執,並傳訊質問丈夫如何看待父母對自己持續的指責並提出搬家需求,不料卻遭白男冷淡拒絕。
瞬間,簡女感到極度委屈與憤怒,最終選擇在公婆床上倒水、摔破家中杯盤後,帶著2名女兒離家。然而,簡女與公婆間長期累積的矛盾與衝突,從案發當天與丈夫間的訊息也可看出端倪,字裡行間都盤點挑惕公婆的種種「罪證」,即便篇幅已用滿3張截圖似乎仍不及備載。
簡女怨道「我每天幫你們(白家)洗衣服、做飯給你們吃⋯但我後來發現不對啊,真的把我當免費保母來用,憑什麼做牛做馬還讓你挑三揀四的」、「洗衣機壞了找我麻煩、家裡燒水天天嫌沒水、馬桶沖不了水、磨刀石掉下來、茶米油鹽醬醋茶怎麼擺⋯日子一天天熬著,卻越來越閒怎麼看我不順眼,天天無底線在我孩子面前罵我」、「你爸媽你就應該去阻止他們,卻由著他來欺負我」,並對白男嗆道「你爸媽要跪著跟我道歉」。
白男的妹妹曾坦承,自己的父母相處起來「不容易」,丈夫白男則認為不構成生活上的困擾。簡女的辯護律師指出,簡女一家搬來台灣後的「新生活」不如期待,反而成為簡女被困住的起點;另一方面,白男一開始雖有試圖介入調解,卻在發現無法解決雙方歧異後採取「冷處理」,而面對簡女祈求能夠「搬家」的求救訊號,白男卻也果斷拒絕,「先生的不理解」形同壓垮簡女的「最後一根稻草」。
攜女自殺vs報復性殺子 客觀事證不足
簡女在法庭上還原事發經過,當天她將2名女兒帶至碧潭遊玩,走著走著就突然想帶女兒們到「另一個世界」去照顧,接著她便以左、右手各牽一個女兒的方式下水,然而對於女兒們有無掙扎、自己如何獨活上岸等細節,她均記不得並稱「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死」。對此,檢察官也指控,這與簡女在偵查期間供稱「放開大女兒的手,所以大女兒往湖中漂」、「騙小女兒下水『下水救姊姊』」等說法不同。
檢察官痛批,簡女的2個女兒溺斃在碧潭,聽到女兒的嗆水聲卻獨自爬回岸邊,而未前往碧潭更深處,也未有與小孩同時溺斃的行為,足以證明簡女當天並沒有自殺行為。若簡女真有自殺意願,為何當天沒有再往碧潭更深處走?至於隔天簡女雖有返回案發現場並落水,但已與犯案行為時間相距甚遠,與本件動機目的無關。
醫師吳佳慶則指出,根據簡女於鑑定期間的自述,當她與女兒們沿著步道行走到碧潭水岸時,因長期積壓的情緒及當日上午的爭執,產生了帶2名女兒自殺的念頭。吳醫師認為,簡女在本案發生時確實存在自殺意念,且於隔天也有重返案發地投河、出現過自殺行為。
吳醫師認定,簡女帶著小孩下水的動機,應該是出於想和孩子「一同去天堂」的想法,包含她自己;至於帶著小孩一起下水的行為是「利他主義」及「報復」的混合,像是認為白父、白母及白男無法妥適地照顧小孩,認為自己才是最好的照顧者,並基於憤怒的情緒,為了報復其認為不滿、委屈之處,進而帶走、殺害小孩。
簡女的辯護律師則認為,查閱案發後的監視器影像,檢察官雖稱簡女於犯後撐著傘、神情自若且衣物全乾,但就畫面解析度而言,其實無法清晰看到簡女的表情及頭髮、衣物是否有濕(即簡女有無落水自殺行為),然而檢方也無法近一步舉證,因此循罪疑惟輕原則,應對簡女做出有利認定,認定其動機為「自殺」。
檢辯舌戰減刑 犯後自首+情堪憫恕符要件?
檢方表示,簡女殺害幼女的動機是出於「報復」心態,包括案發日仍傳訊白男「公婆身邊不配有年輕人,他們註定要孤獨死」。偵查中,簡女也供稱「走到碧潭缺口『產生邪惡想法』」,亦可補強簡女是基於報復心態,頓生可透過殺子達成報復的動機目的,且簡女在本案案發具有控制及辨識能力,清楚知道自己傳送訊息的意義。
檢方指出,簡女殺害女兒僅花數十分鐘便離開現場,腳下不見任何水漬、泥濘,更用著她那雙殺害幼女的雙手撐傘「只怕自己曬傷」。簡女犯後雖赴警局自首,但面對詢問小孩行蹤的白男、白妹,卻仍傳訊回稱「公婆跪著道歉,否則免談」,顯然是因明瞭白家人已知孩子被她帶走,礙於身上沒錢又不能回到白家生活,出於情勢所迫才出面自首。
檢方認為,簡女將女兒們視為可支配籌碼,不僅罔顧幼女對她的孺慕之情,有失父母保護教養未成年的義務,以「連續欺騙」將女兒們騙下水拍照、騙妹妹下水救姊姊,更在最後視而不見、狠心放手,「孩子們無法呼吸的絕望感、被水淹沒的無力感、遭到背叛的無助感,誰來為他們訴說?」最終,檢方依照簡女罹患憂鬱症等生活情狀,斟酌下修量刑,對簡女求處無期徒刑。
簡女的律師則強調,檢方試圖將簡女描述為殘忍的加害人,但這真的是簡女全部的樣貌嗎?律師希望,法官可以公平地看到簡女的另一個面向,是如何從一個愛孩子的母親變成今天的被告?且這場審判不止有簡女,還有白男、白妹及白家公婆,本案的審判能否讓一個創傷的家庭,給予修復、重生的機會?
律師指出,簡女於犯後可以逃亡、推卸責任或稱是意外,然而她卻承認犯行並告知地點,讓警消更快找到幼女遺體,且於事後配合調查、自動接受審判,更認錯悔稱「如果重來一次再也不會做」。根據鑑定報告,簡女患有壓力創傷症,可能導致記憶在細節部分,出現記憶缺損的狀態;又簡女長期承受鬱症、家庭與經濟壓力,在層層絕望之中犯下本案。
簡女的律師喊話,本案可能符合「情堪憫恕」事由而符合《刑法》59條減刑要件,此外,簡女經評估在社會復歸可能性上有正向期待,同時也已建立病識感並持續治療。另一方面,白男曾期盼妻子服刑後能重返家庭,包括白父、白母也曾到獄所會面過簡女、給水果,考量到修復司法、與家屬達成協議,建請法官對簡女判處8年有期徒刑。
等不到轉機悲劇先到 丈夫自認「加害者」盼救贖
事實上,案發當天是白男報到入職的第一天,並在北捷所外包的保全公司任職,且簡女為了就業做準備,也曾在同年6月報名照護員的課程,並預定在7月上她的第一堂課程,然而2人都還來不及在困境中等到轉機,悲劇卻先找上門。
白男回憶道,他始終認為老婆是帶著小孩去輕生,因為以簡女那麼關愛小孩的想法,他一直相信簡女是去輕生。不過白男坦言,在看守所與老婆會面時,2人從來沒有面對面地聊過此案,但他沒有想要指責簡女,也自認不夠格被稱為「受害者家屬」,反而應是「加害者」,並同意參與修復式司法,希望尋求以科學理性的方式面對、盼得救贖。
如今,白男對於簡女「已找不到任何感覺」,對他而言,簡女就是個需要幫助的「陌生人」。作為丈夫,他也想跟太太說:「永遠不要覺得我們家破人亡,我在、孩子也在,還是要把孩子帶好。我們可以讓眾人指責我們是失敗的父母,但不希望孩子們被認為是『不幸』;除了2024年7月2日那天,孩子們都很幸福。」
審理期間數度崩潰 自認罪人「媽媽做錯了」
本案由國民法官庭審理,合議庭由3名職業法官及6名國民法官組成,整體性別則是7女、2男。北院自10月28日至30日開庭,連續3天且全天候地密集審理,並提訊在押的簡女出庭。
簡女在3天審理期間多度崩潰,首度得知丈夫對於本案的想法,更一度激動痛哭到換氣困難、乾嘔難止。撐著疲弱的身軀,簡女在最後一天以相對鎮定的語氣,在律師及法警的攙扶下站起,並泣訴「我想對我的兩個寶貝女兒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媽媽再也不會犯錯」,她也向老公、小姑子和白爸爸、白媽媽,及她的父母、弟弟說聲對不起,「對不起,我做錯了」。
簡女表示,在過去的每一分鐘、每一秒鐘,她都在問自己「那一天為什麼要做那麼喪盡良心的事情?」、「為什麼我的女兒不見了?」每天醒來,她都在問十萬個為什麽,同時也一直深深地思考該如何贖罪?如何贖作為一個母親該承擔的罪?她也向法官們及在場的所有人道謝,「謝謝你們(在場)都是因為愛我的女兒,我深深地感到後悔,也願意接受所有的判決」。
簡女形容,在看守所的每秒鐘,對她來說都像是千年、萬年。自去年7月2日起她就是個罪人,不值得有好的人、事、物發生在她身上,但是她仍然可以感受到周圍每個人對她的溫暖,在北女所吃過的生日餐、這輩子第一次的健康檢查,她這輩子都不會忘記身為罪人在北女所接受的一切,「真心地感謝大家愛我的女兒,所有人都愛我們,謝謝你們給我的愛,我有感受到的到,謝謝大家」。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