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錄女網友自慰影像還發文誹謗判6月 「這原因」法官給噁男緩刑5年|壹蘋新聞網

側錄女網友自慰影像還發文誹謗判6月 「這原因」法官給噁男緩刑5年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男子阿德(化名)與網友小琴(化名)視訊時,竟然偷偷測拍下對方的自慰影像,還在網路社群貼文稱「某人女朋友不檢點、背強姦過」等不實內容,想要將影像上傳網路、意圖貶損對方名譽,遭到檢方依無故攝錄性影像、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南地院判處阿德6月徒刑,但承審法官認為影像尚未大量在網路流傳,宣告最長限度的5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及性平教育、易服240小時勞務,可上訴。
男子側錄女網友自慰影像,還上網發文誹謗對方,遭判刑6月。AI生成示意圖
男子側錄女網友自慰影像,還上網發文誹謗對方,遭判刑6月。AI生成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小琴在網路遊戲上認識,前年(2023)4、5月間雙方以通訊軟體LINE視訊聊天,阿德趁機側錄小琴裸露自慰的影像,過了幾個月後,又在臉書、Discord等社群平台貼文,稱「某人女友被強姦」、「有憂鬱症」、「做好多不檢點的事情」,意圖影射小琴私德不檢構成名譽毀損,小琴報警提告,警方循線追查,在阿德手機找到不雅影像,檢方偵結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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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時增訂「妨害性隱私」新法,刑度比妨害秘密罪高,小德惡行適用此法,加上加重誹謗罪,遭台南地院判刑,兩罪併科6個月徒刑,然而承審的陳姓法官認為,雖然阿德行為嚴重,又不是第一次在網路上發言被告,但他所偷錄影像尚未在網路廣為流傳,考量他年紀尚輕、沒有前科,開準備庭時坦承犯錯並表達悔意,雖未獲得小琴諒解或與之和解,仍應給予緩刑機會。

陳姓法官對宣告阿德最長時間的5年緩刑,指出他這5年內都要接受保護管束,由觀護人監督,1年內須完成2場性平教育課程,3年內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為取得對方原諒或和解,法官則認為他年紀尚輕又沒前科,宣判緩刑5年。資料照
男子為取得對方原諒或和解,法官則認為他年紀尚輕又沒前科,宣判緩刑5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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