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78歲翁未考照卻開車釀8傷 律師:應依「殺人未遂罪」偵辦|壹蘋新聞網

北市78歲翁未考照卻開車釀8傷 律師:應依「殺人未遂罪」偵辦

記者 綜合報導
【劉育良/綜合報導】北市一名78歲邱姓老翁開車上路闖紅燈暴衝,造成8人受傷及多輛車受損,事後發現邱翁竟然從未考過駕照、無照駕駛多年。律師王翼升抨擊,這已經不只是過失,「是一種『即使撞死人也沒差』的心態!」
78歲翁駕駛黑色小客車與公車等車輛追撞。翻攝畫面
78歲翁駕駛黑色小客車與公車等車輛追撞。翻攝畫面

王翼升今晚在threads發文表示,邱翁沒有考過駕照,卻能毫無阻礙地在街上疾駛,這已經不是一般過失,除非他有什麼合理原因,否則這種行為本質上就是「明知有可能奪人性命,卻依然照幹不誤!」他不是誤踩油門,是完全無資格開車,卻還敢開上路,把城市當成試煉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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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跟拿著武器衝進人群有什麼不同?」王翼升指出,《刑法》所說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明知可能致死仍放任結果發生」,縱使未造成死亡,也應該依《刑法》第271條「殺人未遂罪」偵辦,不能輕輕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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