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換貨輪!陸男偷渡進高雄港 住民宿爽玩2個月自首判決出爐|壹蘋新聞網

漁船換貨輪!陸男偷渡進高雄港 住民宿爽玩2個月自首判決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一名中國李姓男子從福建搭漁船出海,到台灣海峽轉乘坦尚尼亞籍貨輪「祥運輪」,趁「祥運輪」進入高雄港時,踏上台灣土地並投宿高雄民宿內,在台灣玩兩個月才去自首。高雄地院依觸犯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決李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李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資料畫面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李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李男於2023年9月某日,透過綽號「小陳」的中國人士介紹,從福建省福州市某海邊搭乘漁船出海,停泊在台灣海峽某處坦尚尼亞籍貨輪「祥運輪」上,並在同年10月7日隨「祥運輪」進入高雄港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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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運輪」進港停泊後,因機舵故障未獲合格憑證,將進行船隻拆解作業,李男便透過「小陳」媒介與綽號「威廉」的黃男(另案偵辦中)接洽,由黃男安排他到高雄市旗津區某民宿居住,直到同年11月13日才自行前往移民署高雄港國境事務大隊自首。但李男在台2個月去過那裡、做過什麼,見過那些人則未交代。

經移民署移送辦後,李男遭到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明知大陸地區人民未經申請許可入境,不得進入我國國境,竟仍趁登上坦尚尼亞籍貨輪「祥運輪」進入高雄港區停泊之際,離船登岸進入我國領土,因而未經許可進入我國境內,有害我國政府對於入出國管理之正確性,法官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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