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自稱角頭「囝仔昌」外甥還丟包 凶嫌一審判23年上訴仍維持原判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自稱是台南劉姓角頭「囝仔昌」外甥的徐姓男子,前年4月與素有嫌隙的男子林澤峰相約談判,卻遭到對方近距離開槍,最後丟包安南醫院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一審依殺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合併判處林男23年徒刑,同行的林姓友人則無罪;案件經台南高分院二審,今天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4月7日深夜,林澤峰與死者徐男相約永康鹽行重劃區談判,不料雙方一言不合,林澤峰竟持槍朝徐男涉及,當場打中對方胸部,徐男女友目睹一切,原本要載徐男就醫,但林澤峰則與另名22歲林姓友人將徐男抬上車,開往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將人「丟包」後離去,醫護人員發現後進行急救,仍回天乏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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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徐男與林澤峰原本跟著同一名老大,但後來分道揚鑣,後來又多次衝突、素有嫌隙;據悉,死者生前對外總自稱是台南道上兄弟「囝仔昌」劉子賢的外甥,以此在外「走跳」,但雙方並無關係,卻也因此與人結怨;「囝仔昌」同年4月6日凌晨在國道彰化段自撞身亡,徐男隔天就被槍殺,也引發外界討論有無「內幕」。
2人相約談判,林男帶槍上場還把徐男打死,檢方偵結後將他與林姓友人起訴,由國民法庭審理此案,林男偵訊時還曾說「再次發生仍會開槍」,但也承認犯行,曾陳述「知道沒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鑑定報告提到有「反社會人格」、極易再犯,但也指出若經過長期心理治療與輔導,行為仍有改善可能性。
國門法庭去年10月一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林澤峰19年徒刑、非法持有改造手槍判處7年、併科20萬元罰金,合併執行23年,林姓友人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案件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天審理終結,最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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