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菸給未滿20歲人!最高罰25萬元 桃衛生局喬裝購菸測試啟動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菸害防制法於前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為持續掌握販菸業者落實情形,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自今年5月起啟動今年度喬裝購菸測試,為期6個月,調查各類販菸場所面對疑似青少年購買者,是否主動查驗年齡與身份證明,或直接拒絕販售。如違反規定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桃園市販菸場所合格率依序為連鎖便利商店94.3%、連鎖超市賣場94%、檳榔攤87%、一般商店73%,整體合格率為83%,與前年相當,惟一般商店合格率呈下降趨勢,已列為本年度重點輔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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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指出,部分販菸場所因尖峰時段業務繁忙,店員較易忽略查核程序,降低對青少年購菸的警覺心,加上仍有業者不清楚禁售年齡已由18歲提高至20歲,顯示對相關法規的理解與執行仍有改善空間。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加強第一線員工教育訓練,落實「問年齡、出示證明、告知法令」的販菸三步驟,共同防範青少年取得菸品,攜手守護青少年健康。如違反規定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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