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今遭境管8個月 裁定理由曝光
【陳浩介/台北報導】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任職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費,一審被依貪污等罪判刑7年4月。高院本周一(21日)重開準備庭,高虹安當時對媒體提問是否擔心被「罷免」市長,神情嚴肅未回應;庭內對檢察官聲請限制出境,僅委由律師表示沒必要,但尊重法院裁定;合議庭今認為,高擁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可供逃亡海外,因此裁定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高院今裁定指出,高虹安因涉犯貪污等案件,經原審認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依想像競合犯論以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足認犯罪嫌疑重大。
由於高虹安在一審時有被限制出境,但全案上訴二審後已超過時效而解除,檢察官認為高虹安仍有限制出境必要,因此具狀向高院聲請她限制出境,但高虹安的律師認為沒有必要,請法官審酌,法官並未當庭裁示,僅諭知後核辦。不過,相較於高虹安,另名被告,高虹安前助理、「公衛文」王郁文就很幸運,她因要5月底出國度假一周,橫跨到6月初,高院同意後並排定7月28日才要再開最後一次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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