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查出,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嫌自2019年至今年間,涉指示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協助處理助理薪資作帳、提領及人頭助理存摺保管,而掛名的助理每月領取約4萬至8萬元不等,但從未從事助理工作,詐領的薪資款項疑由張惠霖與楊蕙綺挪作他用,不法所得初估約300萬元。

熱門新聞:直升機灑水救援!陽明山火勢初步撲滅 北市府曝現場最新情況

檢調今年2月12日發動搜索,約談陳怡君等7被告以及3證人,複訊後認為陳怡君與張惠霖2人涉犯重罪且有串滅證之虞,並向法院聲押禁見,其他被告包括楊蕙綺、賀姓前員工、張惠霖親姊、陳怡君親弟、洪姓弟媳被分別被諭令24萬元、50萬元、30萬元、1萬元、1萬元交保。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陳怡君涉收賄、詐助理費一審判7年10月 士檢這理由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