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遭控霸凌害命 還涉挪用公款!法官裁准再押2個月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辦公室輕生後,分署長謝宜容遭質疑霸凌害死公務員,還引起公憤,事後遭記2大過免職。另外,謝宜容被告發挪用公款送禮,甚至用安定基金裝潢辦公室涉圖利廠商,檢調去年12月11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政府採購法》等罪名搜索約談謝女等23人,訊後將謝女聲押獲准,因2個月押期將屆滿,新北檢本月5日向新北地院聲請延押,法官今遭裁准謝女延押2個月。
新北地院今早表示,謝宜容涉犯貪污案,正由檢方偵辦中,法官認定她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因此裁定謝宜容自2月11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謝宜容被踢爆疑霸凌吳姓公務員導致其輕生死亡,還被各發拿公帑送禮宴客,甚至花百萬元綠美化辦公室,還拿就業安定基金採購,花了3.9萬元在辦公室裝軌道燈,24小時照明期栽種植物,北分署的電費因而暴增至55萬元。新北檢去年12月11日發動搜索約談行動,除釐清謝宜容是否霸凌致吳姓部屬死亡,另就勞動分署採購弊案進行偵辦。
新北檢日前指出,謝宜容在辦理勞動部北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廠商特別待遇,林姓廠商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得標後「量身打造」謝宜容偏好風格的辦公空間。檢方另查出謝女以就業保險基金、就業安定基金採購禮品供私人公關送禮,檢察官認謝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共5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
全案還有林姓等12名被告,檢方當時諭令各以3萬元至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