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瓦斯火槍」送驗結果出爐 「這原因」全身而退機率高|壹蘋新聞網

孫安佐「瓦斯火槍」送驗結果出爐 「這原因」全身而退機率高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藝人孫鵬、狄鶯愛子孫安佐,6月時與經紀人朱翊銘攜帶瓦斯火槍上夜店,檢警後來到孫家搜索找到火藥,並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將孫安佐送辦,不過,近日北市警將該把火槍送往刑事局檢驗,發現火槍「無動能驅使」,根本不符合檢驗條件,若確定該火槍沒有殺傷力,也意味孫安佐一案並不構成槍砲罪。
孫安佐(左)6月16日凌晨,跟經紀人帶著「瓦斯火槍」去信義區夜店跑趴。資料照片
孫安佐(左)6月16日凌晨,跟經紀人帶著「瓦斯火槍」去信義區夜店跑趴。資料照片

全案起因6月15日孫安佐、朱翊銘攜帶火槍到信義區夜店,吸引眾人圍觀,朱男在警方通知下於6月17日到案,表示孫最近在研發火槍,但當天只是展示,還稱媒體與社會大眾都把他們妖魔化,強調火槍沒有殺傷力,「如果真的違法,當晚警察就把我們抓起來了,不是嗎?但我們都好端端的。」

熱門新聞:壹蘋10點強打|男同學瘋狂求愛2年!被暗示「傳宗接代」 她崩潰:竟不算性騷(獨家)

然而,檢警6月19日突然無預警前往孫家搜索,查獲火藥、匕首,當晚就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將孫安佐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諭令3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責付給父親孫鵬。

不過警方查扣的火槍,近日才送到刑事局檢驗,但刑事局發現火槍根本無法點燃、發射,也因此不符合檢驗標準,自然就不具殺傷力,近日也將退回原單位。

孫安佐上月被帶到北檢時,直視鏡頭不語。資料照片
孫安佐上月被帶到北檢時,直視鏡頭不語。資料照片
孫安佐(左)6月16日凌晨,跟經紀人帶著「瓦斯火槍」去信義區夜店跑趴。資料照片
孫安佐(左)6月16日凌晨,跟經紀人帶著「瓦斯火槍」去信義區夜店跑趴。資料照片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