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拍打公車門引爆衝突 司機糗了!這行為恐罰3.6萬|壹蘋新聞網

乘客拍打公車門引爆衝突 司機糗了!這行為恐罰3.6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輛公車昨天(20日)行經霧峰區中正路,疑不滿1名男乘客拍打車門,駕駛竟不顧公車停在馬路中間,下車和男乘客當街對罵。霧峰警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到場雙方已離開,均未提告,但駕駛未遇突發狀況將車子暫停車道上,可處6千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公車駕駛疑不滿乘客拍打車門,下車與乘客對罵。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公車駕駛疑不滿乘客拍打車門,下車與乘客對罵。翻攝「黑色豪門企業」

根據網友在社群《黑色豪門企業》上傳的影片,1輛台中客運公車停在路口車道中間,司機下車對著1名男子怒目相視,雙方大聲叫罵,後方車輛遭到擋道,紛紛繞道而行。

熱門新聞:台中知名「肉蛋吐司」蛋餅有鐵屑 顧客險吞下肚!食安處將稽查

據了解,這起糾紛發生在昨天上午10時許, 該輛公車行經霧峰區中正路、中正路口,1名男乘客機疑不滿招手後公車未停,追上前去利用公車停等紅燈拍打車門,引起郭姓司機不滿,才會下車與該名男子發生口角。

霧峰警分局接獲報案,到場時雙方均已離開,經聯繫當事人表示已無需警方協助。不過,警方說,公車司機已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警方呼籲汽車駕駛人如遇糾紛,應選擇適當處所臨時停車,切勿影響他車通行,同時保持心平氣和,並立即報警處理,切勿有不理性的行為,避免觸法。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