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警私刑打死人!4年前即「穿制服流氓」 他嘆別把罪犯當英雄|壹蘋新聞網

恆春警私刑打死人!4年前即「穿制服流氓」 他嘆別把罪犯當英雄

記者 綜合報導
【陳奕棋/綜合報導】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詹姓員警16日逮捕1名慣竊時,涉以警棍猛捅竊嫌腹部,致竊嫌胰臟破裂死亡,詹警23日遭羈押禁見。曾擔任警職的球評石明謹透露,詹員4年前在新北市中和任職時,就曾私刑踹頭少年犯,嗆旁觀民眾看三小、揚言請民眾吃「慶記」(台語吃子彈),執法過程「穿制服的流氓?」如今私刑致死,警察不再是警察,警方名譽掃地。
詹警在2020年曾對已被制伏在地的少年嫌犯發狠踹頭、嗆制止民眾吃子彈。翻攝自臉書「辭職治百病-離職檢察官的思辨日誌」
詹警在2020年曾對已被制伏在地的少年嫌犯發狠踹頭、嗆制止民眾吃子彈。翻攝自臉書「辭職治百病-離職檢察官的思辨日誌」

石明謹今在臉書發文表示,他曾投稿媒體的「穿制服的流氓?中和警『踹頭』私刑,並非執法何來過當」文章,還不到四年,沒想到文章中的員警,調任屏東,就在昨天動用私刑打死人。

他當時寫了這篇文章之後,接到好幾年沒聯絡的研究所同學電話,他說XXX(中和某長官)問他能不能把文章撤下來,說這幾位同仁平常很認真,績效很好,破了很多案子。現在大家還能看到這篇文章,表示他當時沒有答應,他只回答說,在黑社會裡,也有很認真在暴力討債,也有績效很好的,但還是黑社會。

石明謹說透露,中和踹頭案的結果,因為跟家屬達成和解,以執勤時有「心理壓力」,無法控制情緒,並非真有傷害、恐嚇意圖,被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但石明謹強調,不正視問題,把罪犯當英雄,最後死了一個無辜的竊賊(偷機車罪不致死),那個號稱認真的警察將不再是警察(這次恐怕難逃法網),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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