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收賄包庇賭博電玩 纏訟12年逆轉再逆轉!從無罪⮕17年⮕8年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高雄警局仁武、鳳山分局2012年爆出6名官警集體收賄,包庇賭博電玩業者。其中前警員巫文利纏訟至今,更一審曾獲判無罪,但更二審遭重判17年,今天(22日) 更三審宣判,認定收受賄賂為4次,與原審29次不同,改判8年。全案可上訴。
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前警員巫文利,2012年起透過白手套向轄區賭博電玩業者索賄,涉貪遭判17年。更一審逆轉,收賄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更二審根據秘密證人的桌曆有紀載行賄紀錄,作為補強證據,認定巫收賄29次共80萬元,改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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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為,扣案桌曆記載內容並非完整,亦與原審認定被告收賄事實並非完全一致,未能加以釐清,有再加研求之必要,第三次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高雄高分院據扣案2本桌曆認定,巫於2012年8月5日、10月7日、11月4日及12月2日各收受賄賂2萬元,不法所得共計8萬元,與證人證述與被告約定於每月第一個星期日見面行賄大致相符。但其餘25次犯行則屬不能證明。
更三審今天上午宣判,認定巫部分索賄無罪,有罪部分則改判8年,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8萬元。
除了巫文利以外,其他5名收賄官警都已判決定讞,分別為鳳山分局督察組前警務員陳志興遭判21年、警備隊前巡佐許豐泉14年5月,以及仁武分局偵查佐蔣曜同7年6月、偵查佐高峰銘8年、行政組前警員林旻諄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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