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國道測速照相器「偽裝成變電箱」 警方證實了:機動執法|壹蘋新聞網

驚!國道測速照相器「偽裝成變電箱」 警方證實了:機動執法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國道1號雲林縣斗南路段最近出現1個長方形的鐵箱,網傳是「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照相器」,引發網友熱議。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1日)證實,該儀器確實是「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並依規定在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設置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也請車輛勿超速,以免受罰。
國道1號斗南路段出現長方形的測速照相器,被網友稱為「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照相器」。翻攝網路
國道1號斗南路段出現長方形的測速照相器,被網友稱為「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照相器」。翻攝網路

這座測速照相儀器位於國道1號南下246.6公里處,就在匝道匯入國道與國道之間分隔島上,外形為長方形的鐵箱,不但與一般測速照相桿形狀不同,位置也有不同。就有用路人經過時拍下影片,PO網提醒其他駕駛說「朋友啊,要小心啊,這支是測速照相器啊!」由於外形像向變電箱,也被網友戲稱為「偽裝成變電箱的測速器」。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表,國1斗南路段近期發生多起嚴重事故,為積極防制事故以維護本轄行車安全,特於易肇事路段以移動式雷達測速儀器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方式,機動編排執勤員警在國道1號南向246.6公里處執法,該地點之測照方式。

這支造型較少見的測速照相器位於國道1號南下246.6公里處。翻攝畫面
這支造型較少見的測速照相器位於國道1號南下246.6公里處。翻攝畫面

該測速器非使用「固定桿測速照相設備」,而係採用「非固定測速照相設備」,另工務單位亦於該路段測照點前方900公尺處(國道1號南向245.7公里)明顯設置「警52」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3項之規定。

警方表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第1項前段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呼籲用路人駕車時務必依速限行駛,切勿因超速違規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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