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酒駕拒檢跳溪逃逸 結果根本沒超標!苦吞4罰單再加公危送辦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27歲紀姓男子今天(21日)凌晨違規停車被警方盤查,紀男因無照且有喝酒心虛逃逸,自撞人行道路緣後棄車,從橋面跳下大排水溝。警方會同消防人員架設長梯到橋下尋找,發現紀男只有腳部扭傷,送醫後無大礙,經酒測發現他酒精濃度只有0.14毫克,根本沒有超標,但因他逃逸過程中發生自撞事故,仍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對他連開不服稽查等4張罰單。
今天凌晨5時10分,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員警巡邏途中,在西屯區惠民路發現1輛自小客車違規停車,警方上前盤查,沒想到,駕駛紀姓男子(27歲)拒檢,並加速沿市政北六路逃逸。
警方在後方尾隨,發現紀男在朝貴路、朝馬三街路口自撞人行道路緣,接著棄車逃逸,往內新庄仔溪大排水溝一躍而下。警方擔心他發生危險,立即通報消防局派人前來搜救,架設長梯到溪底尋找,最後在橋下發現紀男,所幸他僅腳部扭傷,送醫治療已無大礙。
紀男經警方酒測,發現他酒測僅0.14毫克,根本未達處罰的法定標準值,原本連開單舉發都不用,但因他酒後開車自撞人行道路緣肇事,訊後仍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另外,警方也對紀男開出無照駕駛、紅線違停、不服稽查、跨越雙黃線等4張違規罰單,其中,不服稽查可處1萬至3萬元罰鍰,無照駕駛因他5年內違規2次以上,處2.4萬元罰鍰,損失慘重。
警方呼籲,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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