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群組發言被嫌吵!她2度遭踢出還被虧「別再迎媽祖」 怒告結果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高雄林姓女子常在社區群組發聲,質疑管委會主委資格等問題,鄰居王男等人認為林女的意見「很吵」、討人厭,去年4月將她踢出群組,隨即有住戶邀她重新加入,但王男又把她踢出去,這時鄰居陳女在群組留言:「拜託!不要再邀她進群組了。」 、「她已經二進二退了,又不是在迎媽祖,千萬不要三進呀。」其他住戶也附和並討論林女住在哪一戶,嚼舌指她:「中年婦女、身形瘦小、短髮。」林女得知後怒告王男等4名鄰居求償共20萬元,但一審判鄰居們免賠。
林女提告指稱,由於她發現管委會新任主委根本沒住在社區裡,違反住戶公約規定的資格,所以在住戶群組中多次要求說明,但都沒得到滿意的回應,後來住戶王男強制將她踢出群組,剝奪她在群組中表達意見的機會,侵害「表意自由權」,鄰居陳女也諷刺、譏笑她進出群組像是「迎媽祖」。
林女還說,其他住戶也對她輕視、不屑,意圖將她貼上「全民公敵」標籤,侵害她人格權及名譽權,還有人指出她住在幾號幾樓,全名叫什麼,並公開她的年紀、身材及髮型,導致社區200多名住戶都知道她的身份,侵害隱私權且洩漏個資,因此她要求做這些事的4名住戶一共賠償20萬元。
鄰居出庭說「她很吵」
挨告的鄰居們出庭時,紛紛辯稱只是覺得林女很吵,至於把她踢出群組,「就像開了節目、把節目關掉而已,她還是可以加入,只要這個群組還在」,也因為林女很吵,所以大家純粹基於好奇,討論她住在哪一戶、長怎樣,並無惡意。
法官認為該群組每個成員都可以把別人踢出,也可以邀請別人加入,林女雖然二進二出,但還是可以由其他成員邀請,再度加入群組表達意見,言論自由並未受影響,且林女在群組的暱稱已標示自己住在幾號幾樓,鄰居們談論此事,沒有侵害個資的問題,另外,鄰居提及「又不是迎媽祖」,用字遣詞雖戲謔、不雅,但未達侮辱程度,也不影響林女社會地位或評價,基於上述理由,一審判決林女求償敗訴。可上訴。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