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慘!他們被詐騙集團騙錢 報案竟又被貪警用這招詐46萬|壹蘋新聞網

超慘!他們被詐騙集團騙錢 報案竟又被貪警用這招詐46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北市萬華警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前林姓警員從去年9月開始,涉嫌向3名詐騙案被害人謊稱,可以透過網路駭客協助追回遭詐騙金額,但須先付訂金,藉此向3名被害人詐得46萬,今年4月,林男更偷查蔡姓被害人個資,再以相同手法詐騙,所幸被害人驚覺有異,未如實支付,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林男起訴。
北市警員詐騙被害人,遭記兩大過免職。翻攝自臉書台北波麗士
北市警員詐騙被害人,遭記兩大過免職。翻攝自臉書台北波麗士

據了解,林姓警員是2018年特考班畢業,過去曾在保一總隊、桃園龜山警分局服務,2022年1月統調至台北萬華分局康定所,他因在外欠債,竟萌生詐騙念頭。

檢方查出,林男從2022年9月到今年4月,陸續受理3名被害民眾詐騙案,因而得知3人聯絡資料,他竟私下和被害人加Line,並佯稱認識駭客,可以幫忙向詐騙集團追回遭詐款項,但須先付一筆訂金,3名被害人信以為真,以現金或匯款方式,陸續支付1至20萬元不等款項,林男從中詐得46萬元。

直到今年4月19日,林男得知有一名老翁在其他派出所報案遭騙百萬,竟起貪念,使用公務電腦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台,查詢老翁個資、聯絡電話,通知對方到康定路派出所面談,並將人帶到詢問室,佯稱可以透過駭客拿回被詐騙款項,但須先付款,蔡姓老翁驚覺有異,林男犯行因而曝光。

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等罪將林男起訴,另台北市警局調查後,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祭出2大過,將林男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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