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督察酒駕肇事 3小時後酒測值仍達1.34!市警局記大過拔官懲處
【記者葉先鵬/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局督察范姓股長昨天(2日)傍晚6時許,酒駕行經武聖街144巷口時,不慎與蔡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事後范男將對方送到醫院,留下聯絡方式隨即自行返家,3小時後才被警方找到,經調查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34毫克,訊後已依法送辦,今天(3日)基隆市警局也祭出1大過、2小過處分,並拔除主管職務。
據了解,范男中午獨自飲酒,直到晚間6點多自認酒已退便開車外出,豈料卻在北濱公路、武聖街144巷口與蔡姓騎士發生擦撞,范男見狀立刻撥打報警電話,陪同對方到院後,隨即開車返家,案經調查,警方於晚間22時27分前往范男住處,發現其酒測值仍高達1.34毫克,訊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
對此,基隆市警局長今天召開會議,嚴厲要求各單位主管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作為,同時指出范男身為督察人員,竟未能以身作則,知法違法,犯下「警察不可饒恕之酒駕行為」,顯已不適任督察工作,故依違反「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記范員一大過、二小過,除調降為一般警務員職務外,年終考績亦考列丙等重懲,後續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以示對酒駕員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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